国家发改委明确!适度超前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
来源:国家发改委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-04-18
4月15日,国家发改委就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。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司长欧泓在发布会上表示,将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,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。
欧泓表示,国家发改委将按照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部署要求,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:
第一,聚焦重点领域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,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,推进水利、交通、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,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。在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方面,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,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。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,推进石化、钢铁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,同时带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投资。
第二,强化资金要素保障。一是加强资金保障。中央预算内投资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,集中力量办大事、难事、急事。今年专项债券规模为3.65万亿元,目前各地方正在加快发行使用。叠加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,今年可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较大。国家发改委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,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。同时,协调加大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,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。二是加强用地、用能等要素保障。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衔接,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;同时,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有序实施能耗单列。
第三,加快推进项目实施。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。指导督促地方加快履行项目各项审批手续。同时,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程序,防止“未批先建”“边建边批”。二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。督促做好征地拆迁、市政配套等开工前准备工作,推动尽早开工,协调保障用工和原材料供应,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,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。
第四,激发社会投资活力。社会投资在全部投资中占大头。现阶段我国投资需求潜力仍然巨大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、扩大有效投资空间广阔。国家发改委将落实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,促进社会资本重点项目落地实施。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,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。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健康发展,督促回收资金加快用于新项目建设。